关于评选南华大学“2021校友年度人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9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各位校友:

根据《南华大学“校友年度人物”评选办法》(南华政发〔2021〕27号)的有关要求,现启动南华大学“2021校友年度人物”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南华大学校友( 包括原衡阳矿冶工程学院、衡阳工学院、中南工学院、衡阳医学院、核工业第六研究所时期学习过的各类学生和工作过的教职员工)。

二、评选条件

1.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等做出重要贡献,并为母校赢得荣誉的优秀校友。

2.为母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校友。

3.为母校建立和拓展校友关系提供支持与帮助,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校友。

三、评选名额

按照评选条件,根据年度实际情况评选10名左右。

四、推荐办法

1.各学院、各部门推荐

填写附件1推荐表(每人一份)和附件2汇总表(一份),纸质版送至教育发展与校友联络办公室(109室)。

2.各位校友推荐、自荐,填写附件1推荐表。

3.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3月1日17:00。

五、本通知由南华大学教育发展与校友联络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配欢

联系电话0734-8281997 13407340068

邮 箱:2598835759@qq.com

教育发展与校友联络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