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校友李宣践行人民律师使命 受援人赠信表谢意

发布时间:2022-04-26点击数:

近日,广州市司法局官网在“司法要闻”栏目发布了《践行人民律师使命 受援人赠信表谢意》,对南华大学04级法学专业的校友、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宣所承办的一宗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了报道。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收到了来自受援人宋某送来的《感谢信》,信上指出:“感谢法律援助制度,感谢贵处指派了优秀的李宣律师办理了我的案件。李宣律师心存正念,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律师为人民’的服务理念,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专业、敬业的态度办理本人的案件并取得了非常好的辩护效果,我本人及全家人向贵处表示感谢并对李宣律师提出表扬。”

受援人宋某曾在香港注册公司,因法律意识淡薄,在没有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于2016年6月至11月期间走私了国家限制进口的可再利用材料400余吨。2020年,办案机关发现了这一行为后即展开侦查,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这一行为应以“走私废物罪”追究法律责任。2021年12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2年2月,南华校友李宣受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的指派担任宋某的辩护人,为该香港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走私废物罪案一审审判阶段履行辩护职责。李宣校友认真阅卷后依法会见了受援人宋某。李宣发现,受援人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均有认罪认罚的供述,且如实交待了犯罪事实,还预缴了违法所得,但卷宗里没有认罪认罚具结手续。李宣在会见宋某并确认宋某是真诚地“认罪认罚”后,马上联系办案机关,多次前往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为本案申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开展见证工作。本案最终取得了受援人满意的辩护效果,法院认定被告单位法定代表人具有自首、从犯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认定被告单位也具有自首、从犯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法院依法决定对被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适用缓刑。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办案期间,校友李宣因意外受伤而卧床两天。但他在接到检察官的电话通知可以前往检察院办理相关手续后,还是多次到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手续。2022年2月23日那天下雨,他把长柄伞当做“拐杖”来使用,才得以冒雨缓步前行。当同事们点赞李宣身为专业律师尽职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他只是笑着和同事说:“对我而言,办理的只是一宗案件;但对于受援人而言,却是他们的人生。这是律师办案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律师职业的伦理要求。我办理的这宗案件,受援人宋某也吸取了深刻的教训,也自知今后哪些行为可为,哪些行为不可为。”

校友李宣专业、敬业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得到了受援人的高度赞赏。受援人在《感谢信》中写道:“李宣律师在办理本案过程中,五次前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阅卷、参加开庭和宣判,四次前往广州市人民检察院递交辩护材料和办理认罪认罚见证手续。李律师在办案期间意外受伤,他强忍着自己因意外伤害导致的疼痛,一瘸一拐、一步一步地踏上广州市人民检察院高高的台阶,令我非常感动;李律师在法庭上依法为我提供辩护,让我感受到了他的专业、敬业,最终法院依法认定我有自首情节从而宣告我缓刑。这样的判决结果,让我可以继续陪伴我的爱人、正在长大的孩子和年老多病的老人,我们全家人都非常满意。案件宣判后,李律师还勉励我今后一定要遵纪守法,为社会多做贡献。”

毕业于南华大学法学专业的校友李宣始终不忘母校“明德博学、求是致远”的校训,切实发挥了刑事辩护在保障人权、促进司法公正中的积极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高度的赞扬。